如何正確喝「水」
發佈於 2016/01/07 09:37
飲水機的水,還沒有喝完,就補水加熱,水滾了又滾,有人開始擔心起這水重複煮沸,喝了是否會傷身?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也提出建議,下列五種開水不宜飲用:
1.在爐灶上沸騰了很長時間,飲用水已經是「溫吞水」。
2.裝在熱水瓶裡已好幾天,成了「不新鮮的溫開水」。
3.經過多次反覆煮沸的「殘留開水」。
4.開水鍋爐中「隔夜重煮和未重煮的開水」。
5.蒸飯、蒸肉後的「下腳水」。
這幾種開水不適宜飲用的原因,簡單地說,反覆沸過的開水中,所含的鈣、鎂、氯、重金屬等微量成分增高了,會對人的腎臟產生不良影響。而溫吞水中亞硝酸鹽容易增多。
若飲用水水源是自來水,則水質已經過消毒及檢測,其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皆有安全保障,且殘留之礦物質、重金屬或硝酸鹽等含量極微,除非經過高度濃縮處理,否則不至於會到因重複煮沸蒸發導致其相對濃度增加至有害人體之程度。
另外,一般自來水加熱煮沸之目的係減低水中生菌數含量,及利用煮沸過程將消毒時可能殘留之氯揮發掉等,但並非完全滅菌之措施,故不建議長時間儲放後再直接飲用。
為了確保飲水之安全,民眾應使用自來水作為飲用水水源,經過適當之加熱煮沸步驟後再行飲用,平日以適當且乾淨之密閉容器儲存,並定期更換或重新煮沸;一般家庭使用的淨水或飲水之設備、管路,宜保持清潔,定期檢視及清洗,才能常保飲用水之安全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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